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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Li
- 叮噹小城神之使者[超級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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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Tony Li »
嗯......
版權,是屬於版權持有者,不是作者......到現在,已變成可悲的事實- -
奈可作者當初可是有簽合約Orz
儘管商方是多自私,現在又可以怎樣?
唉,要解決這些問題,又哪會容易呢= ="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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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西斐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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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艾西斐爾 »
基本上,現在的版權...
版權原意是保護作品不會被抄襲,保障商人的利益...
現在卻成為了銷毀書本的免死金牌...
想出版權這概念的人也會感到始料未及吧
半只腳踏進潛水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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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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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野味大雄 »
由始至終也覺得現今的版權法是穚枉過正
為何貧者會越貧?為何富者會越富?
是因為富者會用他們的金錢來欺壓貧者
法律很多時也只是有錢人的玩意, 你有錢的話動不動就可告人家誹謗
你有錢的話甚至有時犯了法也不會有罪
好像越說越遠-0-.....
版權法....現在是保障什麼?就是保障了有錢人的利益了
這樣才會有多點富有的人來香港投資嘛XD
所以香港外貌就是國際大都會, GDP很高很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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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閒的大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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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悠閒的大雄 »
版權?就是為了保護某人的利益,
究竟是保護作者還是出版社可以在這件事看出。
非常心痛的就是,版權原來不是為了保護最原本最原本的作者的利益,
根本就是金錢上對於出版社的利益。
作者作的書,獲得最大功勞應該就算是作者,
但可惜付出最多卻是不受保護,卻是不受出版社重視。
很想問,出版社是用來做什麼的,作者何時變成「血汗工場」了?
至於我看律政新人王II這套戲時,發現有一句話:「必需是公正、公平下對犯人作出審判」。
但我真的看不出哪一方面公正了,如果你沒錢,你可以做到什麼,那不就是永遠「俾人屈機」,
你何時見到有保安人士去保護一個普通市民了,因為他沒錢嘛 (好像不關事...)
所以不要說得那麼公平,有錢還是有得屈的...
所以,這個世界的人類太重視金錢了,金錢大過天...
為了金錢真是什麼也可以做得出...
溫室效應什麼的也不理了...
也不緊要你是否付出最多,
我有版權就是最大... 真不幸作者把版權賣給這些無良出版商,
那些作者是會永遠記著的,不過不是留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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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1890
- 叮噹小城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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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xxx1890 »
其實博益是有盈利的..
只不過他們把它結業..
最慘的就是作者了..
看到自己的心血一本一本地銷毀
而且又爭取不到版權
不是最心痛嗎..
最近要多逛逛書局..
看看有興趣的書..
在變成絕版的書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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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Shum2
- 叮噹小城大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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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unnyShum2 »
版權法是否矯枉過正?我們難以斷定。
畢竟這次事件錯在出版社,版權法賦予版權持有人權力決定作品去向,
而作品的持有權又是作者白紙黑字簽訂合同賣出的,不能買回只能說是作者倒楣(遇上這種老闆...)
版權法本是保障創作者之策,但在商業社會的運作模式下,很容易被無良商家濫用。
另外,從同是幹出版的親戚打聽,博益近年好像沒怎樣出新書了?(未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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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味大雄
- 叮噹小城守護神 [最高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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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野味大雄 »
但事件真的很奇怪
充滿著疑點
也自然引發很多陰謀論-3-
明明是賺錢, 為何會突然停止運作的- -
停止運作又不是結業, 那才是奇怪中的奇怪
既然有錢拿回, 他又不會再出版, 為何不讓作者買回版權?
真的.....充滿一個個疑點
版權本身不是錯, 但我覺得演變成現在這樣已是偏離了它的本義
雖然錯在出版商, 但事實上也是版權法才弄成這樣
版權反而會厄殺了作者的創作自由, 相信你我做夢也不會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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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劍士
- 叮噹小城神之使者[超級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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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白銀劍士 »
商業社會的洪流嘛…
除非當的上能對施政方面施加壓力的有名人物
不然再不滿也無濟於事…這是既殘酷又可恨的現實= =
話說…
重案實錄、雲海鬼故系列跟危險人物第三集都是博益出的吧…
那豈不是永遠也買不到?= =
垂簾前最後命令,08年11月1日午夜起生效
1.修法一事,除非燒味獨自提出了新的版規草案,其他版務不得先行加以干涉
2.鎖文刪文移文準則請在目前規例下與自己作風之間取平衡鑑於風氣漸歪,於2014年6月末撤簾。